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2 12: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建立在赔偿项目的基础上的,所计算的金额也是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实施的。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九)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十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TIMEs;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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