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醉驾170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24-09-05 17: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如何识别新疆酒驾170?

在新疆酒驾170案中,明确认定为酒驾。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法律依据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三个月暂扣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操纵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一年内因前两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饮酒和醉酒有不同的处罚,但对饮酒和醉酒的认定标准一直没有明确。2004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GB19522-2004),为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

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

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确定的。当被测酒精含量达到170时,明显为饮酒过量,必须认定为醉酒驾驶,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方式。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驾驶员的视力和反应速度受到极大干扰,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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