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高速违法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4-09-05 02: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近日,张先生收到河北高速交警总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称张先生的车于10月21日9时04分在京石高速上超速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请在接到本通知十五日内到河北高速公路公安交警总队任一交警总队道路安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室办理”。纸条的举报人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公安交警总队,违法信息查询电话:0311-661285×××

同时,张先生还收到了一封信和一份委托书。信中说,如果你办不到,石家庄成立了“交通违法处理机构”,为你提供便利。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委托。签署授权委托书后,请将232元(含罚款金额200元、手续费10元、快递费22元)汇入信中告知的指定账户,并寄回车辆违章通知单、授权委托书、汇款收据等资料。

张先生说,10月21日他根本没有在京石高速上开车。怎么会有违法记录?为了查明这件事,他向本报报告了这一情况。11月17日,记者从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张先生收到一份伪造的违法活动通知书。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这是河北高速交警从2007年11月起实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邮寄服务记录交通违章通知后出现的一种诈骗手段,提醒广大车主一旦收到违章通知,一定要仔细查看,不要上当受骗。

如何识别违法活动的真假通知?根据高速交警部门的说法,首先,如果缴纳罚款的银行账户是私人名下的,那么这张罚单就是假的。其次,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发布的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印章和编号都是用红色打印的,非常清晰,而虚假通知书的公章则模糊不清,编号不是用红色打印的,而是直接打印的。

同时,省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谨慎驾驶,拒绝超速和违法驾驶,让违法骗局不被破。同时,车主一旦收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正当程序是当事人凭通知书到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任一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室办理相关手续,可拨打省高速交警总队秩序科电话0311-83620077至6861或6862查询违法行为。

来自中国交通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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