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起驾驶员审证无需带体检报告
从今天开始,市交警总队将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新举措,涉及领证、驾培、领证等与机动车业务相关的各个环节。其中,交警部门首次与上海市疾控中心所属的15家医疗机构共享互联网数据,使得驾驶员在查验诊断书时不再需要来回携带自己的体检报告,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
交警部门新的服务措施是根据公安部印发的《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结合上海地域特点制定的。它们包括:
■兵团车管所驾驶员考试科(莘庄秦春路179号),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同时,可以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换证;机动车号牌的更换和更新;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备案,对购买后未登记的机动车办理临时机动车号牌等四类机动车业务,并开辟邮政快递、安装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拍照配套服务等措施;
■兵团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管理科(浦东湖南公路2638号),在受理机动车业务的同时,可受理换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变更手续等三类驾驶证业务;
■数字摄影、体检业务等配套服务从周一至周五延长至周一至周六;
■在15家医疗机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证明通过互联网传输至车管所(目前仅用于驾驶证核验)。凡在上述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需要向车管所提交身体状况证明;
■本市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可由驾校网上报名。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上海的车管部门从未与医疗机构共享过体检数据,所以每当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查验证件时,往往都要自己到医院进行体检,然后拿着体检报告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一次,交警部门第一次为了提高体检认证效率,减少驾驶员自行投递体检报告的不便,与市疾控中心下属15家医疗机构共享数据。从今天开始,驾驶员在这些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后,也可以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审验业务,无需携带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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