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常见误区有哪些
当你买车时,你必须购买汽车保险。都说车险条款很多,但只要了解各种险种的功能,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以下是汽车保险常见的三个误区,非常重要。不要等到脱离危险才发现自己被坑了。
1.“一切险”未完全承保。
误解:所有保险都包括在所有汽车保险中。
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投保了“一切险”,不用担心任何意外——真是一个美好的想法。
所谓“一切险”通常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入室盗窃险等主要险种,不包括免赔额保险等。但不包括玻璃险等特殊险种,被保险人需要了解每种险种的承保范围后才能根据需要投保。
除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盗窃和紧急救援险之外,不包括免责险、车辆人员险,还有很多险种,比如玻璃险、涉水险等等,后者“一切险”默认不包括在内。而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是主要的赔偿类型,许多其他类型的保险是不赔偿的。
2.保险可以保证车内的一切。
误区:车险有保障,保费越高越好。
首先,根据《交通保险条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比如故意或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经营损失等间接损失的,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条款的免责问题一定要研究,长话短说。
如有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而只能在强制保险的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赔付。在垫付的同时,保险公司还将向行为人追偿垫付款项;而第三方责任险因为违法原因根本不会赔偿。——开车不违法,不违章造成事故,不逃逸造成事故,这是真理。
3、12万元以下的交强险可以赔偿。
误解:已经有12万左右的赔偿限额。发生交通事故后,这12万元肯定会赔偿那些“强制物品”。
强制保险的赔偿分为医疗费用赔偿和死亡伤残赔偿两种情况。
限额根据事故中业主的责任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
1.医疗费用补偿限额: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属于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在无责任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限额为11万元;无责任的,死亡伤残限额为11000元。
3.事故中业主“有责任”,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因此,交强险12万元的限额并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类别之间的限额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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