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驾照年审学习可在网上进行

发布时间:2024-09-04 00:5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近日发布消息,每年的A、B照驾照考试学习可通过“互联网验证学习平台”进行,这也是“宁波交警”线上便民服务十项新举措之一。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学习过程

页面跳转到“商务中心”后,学生要做好三件事:第一,点击“验证教育”,选择“学习课件”;二、检查摄像设备是否正常,点击“允许”;三、检查音频输出设备是否正常,点击“验证语音”,选择你听到的号码,然后点击“确定”。如果音频设备和摄像头不能正常使用,在线学习前应先进行维修。

注意:在课件播放过程中,会抓拍学生的照片,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是否是自己。如果他们不是自己,在线学习就会自动停止。在学习过程中,会随机选择一个试题,学生回答完问题后才能继续学习。

点击“知识测试”,系统会根据驾驶员的业务类型和准驾车型随机提问,边做边改。所有试题交卷后,考试成绩将上传并保存在数据库中。

点击“经验交流”,进入后会随机出现一组问卷问题。问答的类型分为选择题、选择题、问答三种类型,司机需要回答。

完成“学习课件”“知识测试”“经验交流”等内容,达到要求的学习课时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审核信息。请司机点击网页顶部的“个人中心”查看学习记录信息。

进入“个人中心”后,点击“学习自考”查看学习和课时。如果认为符合要求,点击“提交审核”,按“确认”。如果认为不符合要求,点击“重新学习”按钮,对不合格的学习课件进行重新学习后再提交审核。

3.有关注意事项

同时,您必须满足(1)至(4)的要求才能参加互联网认证学习:

(1)网络认证学习平台仅对以下人员开放:有记分记录的准驾车型A、B类机动车驾驶人,以及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人。

(2)参加网络认证学习的驾车者需要使用与车管所注册的手机号码相同的手机号码,才能通过动态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平台。如果没有,需要到车管所牌照窗口和交警大队车辆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3)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已采集驾驶人证件照片,便于学习时抓拍的照片与证件照片核对比对。如无证件照片,需到市车管所牌照窗口、交警大队车辆管理窗口领取。(4)参与在线学习教育时,必须配备音视频接入设备,保持学习环境明亮,摄像头正对头部。

(5)通过互联网参与学习教育,分段累计时间应达到3课时,学习过程中可按“暂停”,暂停时间应在30分钟以内。如果在线学习时间少于1小时或者已经学过的课件重复,小时数无法累计。

(6)暂时保留原有的现场学习教育模式,驾驶员可自主选择互联网认证学习和现场学习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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