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发布时间:2024-09-03 22: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a)造成死亡或伤害;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且虽对事实或者原因没有争议,但经协商未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五)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二、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并立即拨打“122”电话进行处理。

2.接到报案后,公安交警部门出动人员前往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调查,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及相关路况进行检查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先行垫付抢救伤者的医疗费和事故责任保证金。如果没有,车辆将被暂时扣留,直到事故得到解决。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终局的。

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必保护现场,同时报警。因为有些交通事故非常轻微,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必要报警,同时也没有保护事故现场的价值。很多情况下,当事人直接私下解决问题,甚至有时候连保险都拿不到。

太平洋汽车网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