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1.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是谁的责任?
不属于机动车责任的交通事故。
1.违反交通信号灯,闯入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的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特许条例,优先进入方发生事故;
3.违反右侧交通法规,在此车道与交通侧发生事故;
4、违反规定让行自己的道,并发生占道交通事故的;
5.违反通行道路的交通法规,在该车道内与交通当事人发生事故的;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
7.从居民(村)社区、小巷、企事业单位以及路外人行道、通道进入道路时,不遵守特许经营规定,诱发事故;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违反交通信号灯,闯入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的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特许条例,优先进入方发生事故;
3.违反右侧交通法规,在此车道与交通侧发生事故;
4、违反规定让行自己的道,并发生占道交通事故的;
5.违反通行道路的交通法规,在该车道内与交通当事人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
一般来说,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虽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但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一种能够实现人体骑行、电动或电动辅助功能的专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只要其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km/h,重量大于40kg,没有个人人力驾驶的电动车都是机动车。对于这样的超标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了。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必须根据机动车和机动车的性质处理事故。
二、责任划分规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即使机动车完全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10%的事故责任,这是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谁有过错谁就要承担责任。因此,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至关重要。必要时可以申请车辆鉴定,确定电动车的真实属性。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综上所述,目前根据交通安全法,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所以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时,双方的责任还是会按照责任划分来认定。如果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车仍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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