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03 15: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于大多数司机来说,在路上开车不会违章是不可避免的。2013年1月1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和1分。处罚和评分同时实施。

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期限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实施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然后参加相应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低于12分,并已缴纳罚款的,应当予以记分清零;虽然分数还没有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交通违法扣12分:

1.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载有核定人数20%以上的校车。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停车。

9.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20%以上的速度驾驶中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50%以上的时速行驶,以50%以上的时速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10.连续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校车驾驶资格

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三个连续子周期没有满分记录;

3.未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

4.无饮酒、醉酒驾驶记录,最近一年无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的拘留、处罚记录;

6.身体健康,无饮酒、吸毒记录,无传染病,无癫痫、精神疾病及其他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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