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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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目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1)考试内容1。驾驶机动车在指定场地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2.机动车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3.判断机动车之间位置的能力空。
(二)考试项目基本考试项目: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侧停车、通过单侧桥梁、弯道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物、100米加减档、滚道行驶。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驾驶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个。大型客车、城市客车要求项目: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侧桥梁、通过连续障碍物;拖拉机驾驶模型要求项目: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弯道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要求项目: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侧停车、通过单侧桥梁、通过连续障碍物。随机选择其他测试项目。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试验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货车必备项目:试桩、坡道定点停车、起步、侧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备项目:试桩、侧停车;准驾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和普通两轮摩托车要求的测试项目:桩测试、坡道定点停车起步、通过单侧桥梁。随机选择其他测试项目。第二,要先进行科目考试。如果试桩中没有扣除,则在补考或重新预约试桩时不能再进行试桩。其他准驾车型考试项目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3)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设置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价标准。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已通过考试:1。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得分90分;2.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得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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