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1.什么时候需要申请交通事故伤害鉴定?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残疾鉴定的,必须在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伤害引起的并发症处理完毕后十五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复评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终决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除了少数可以通过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所有当事人都受了重伤或失去知觉,路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一名交警到现场办理,而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至少需要两名交警办理。对于重大,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比如医疗救援部门。交警赶到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一般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需要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后,客观公正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区分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10天。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造成残疾这一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而残疾司法鉴定机构在工作过程中也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影响,因此应当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做出权威公正的鉴定结论。拿到伤残鉴定报告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主要是讨论赔偿问题。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