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三级伤残共赔多钱

发布时间:2024-09-02 19:5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三级交通伤残赔偿总额是多少?

1.医药费

指交通事故造成的处理费用和不可避免的处理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补偿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造成的后果以及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第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伤害真正造成的治疗结束为准”。

一般来说,提前认定可能导致较高的伤残等级,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拖延鉴定会使伤残等级降低,损害伤者的利益。因此,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评估。所谓治疗结束,一般是指临床医学通则认可的稳定临床效果。身体鉴定通常在交通事故发生三个月后进行,精神鉴定通常在六个月后进行,这取决于受伤者的恢复情况。错误的鉴定时间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受理。

2.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治疗结束后,可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咨询驾驶证网随身携带。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得很好,通过看相关材料就能大致判断伤残等级,防止一些保险公司与鉴定机构串通,使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偏低;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了解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会相对客观公正。

由于交通事故也会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也需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造成残疾的,还将支付残疾赔偿金。在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时,一般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根据受害人实际受伤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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