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车违法停放被拖
为了逃避小区的停车费,南平人郑(音译)花了1000元把朋友借给他的一辆猎豹汽车伪装成了警车。用这辆假警车,郑在小区内免交停车费,外出时多次违章停车。12月10日,他在联办吃快餐时,因违章停车被思明交警拖走。昨天下午,郑来到思明交警大队,想要取回自己的车,结果掉进了陷阱。
车内还配备了警灯、警告牌和远程对讲系统。乍一看,这辆车和真正的警车没什么不同。
12月10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在联办某快餐店门口,一辆非法停放的“警车”没有悬挂车牌。接到指令后,思明交警五村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交警调查后发现,除警车车牌外,警车车号未按要求喷涂在车身两侧。交警通过对比车辆的行驶号和发动机号,发现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闽DAK333。由于司机始终没有出现,交警临时扣留了该车,追查假警车司机的工作随即展开。
昨天下午,一名司机来到思明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询问执勤民警本月10日是否在联办扣留了一辆警车。他应该经过什么程序才能拿回来?在确定郑是假警车司机后,值班民警迅速对其进行了控制。
郑交代,他住的小区停车费很贵,经常没有停车位。听了小区保安的话,警车不用交停车费,朋友借给他的车是警车模型之一,于是他动了脑筋伪装警车。先是花了500元在莲前西路的一家汽修店“换脸”,然后上网买了警示灯和警用标志安装。有了这辆车,郑在小区内免交停车费,出门时多次违章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使用。触犯法律的,可根据情节予以拘留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移交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大犯罪大队进一步处理。记者李少东、特约记者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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