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发布时间:2024-09-02 05: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黑龙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残疾鉴定的,必须在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复评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终决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人签字的残疾评估申请书;

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

3.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在评估被抚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明;

5.评估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

6.评估人员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规定的评估费用。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伤残鉴定并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事实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已经是一个严重的后果。当然,我相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都希望在医院治疗后康复。然而,交通事故的实际影响不能通过人的意志转移。确需做伤残鉴定的,必须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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