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09-01 23: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应当在查获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未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全责无责

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违法行为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和证据灭失,且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时,有与车辆相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7.任何一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属于交通事故,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一方对下列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有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好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3)责任平等

两方(或两方以上)因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起同等作用,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应对下列行为承担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等;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未能立即停车,未保护好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3.当事人都具备报案条件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不确定责任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当事人的时间、地点、情况以及调查取得的事实,但不得认定事故责任。

一般交管部门在十天之内会通知当事人去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果迟迟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也有可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是相对复杂的,实际案例中责任认定的时间也有可能有所延长。各方人员需要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民事赔偿责任,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争议的也能提出复议。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