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
一、工伤复发的交通费能否报销?
经常性工伤的交通费不能报销。本市实施工伤保险统筹后,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国有、集体单位的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者首次被诊断为职业病,原工伤或者职业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以申请认定旧伤复发。
二、工伤复发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复发期间,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工资全额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经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届满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复发需要治疗的,有权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和旧伤复发的认定
工伤复发的认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解除合同,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2.如果工伤复发前将雇佣关系定为5-6级,并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则很难安排工作,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但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7-10级劳动合同在工伤复发前期限届满解除,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以上描述,可以根据复发初期的伤情等级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人们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和伤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因工伤复发或者旧伤复发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认定旧伤复发。经鉴定旧伤复发后,用人单位需承担部分住院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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