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01 11: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道路交通损害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上贯彻了全面赔偿原则。补偿项目中增加了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代替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十

1.道路交通损害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上贯彻了全面赔偿原则。补偿项目中增加了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代替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除第一项外,对受伤、残疾受害人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三)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一项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可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具、用具等费用、鉴定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以及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自自主决定之日起计算20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减少1岁;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

1.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

伤残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了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因残疾导致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所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否定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残疾赔偿的定义[2001]7号。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确认了伤残赔偿的性质,明确规定伤残赔偿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确定无劳动能力程度的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认定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治疗残疾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可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等级为一级,最轻等级为十级。自理障碍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我国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是“多阶”。不同的主管部门对不同的残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标准》。

4.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残疾等级(一级为100%,二级为10%,依此类推)×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的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X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将增加年龄);

(3)残疾赔偿金(75岁以上人群)=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实际收入未因残疾而减少,或者残疾程度较低但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标准

过去,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标准是生活补贴或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前者每月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每月只有两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这也体现了赔偿与损害的一致性。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1岁;75岁以上的算5岁。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计算到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规定。

具体计算公式:

1.受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周岁);

2.受抚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受抚养人生活费(60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死亡100%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岁-增龄);

4.被抚养人生活费(75岁以上)二级伤残(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X5年。

伤残赔偿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伤残后,行为人必须赔偿的内容。具体而言,根据受害者的年龄和平均收入标准进行赔偿。行为人拒不赔偿受害人相关内容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交警部门提起诉讼。

处理位置:

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处办理。

桥东交警大队处理违法措施室汇通路69号,在转盘东南角2路公交车红房子商场下车。86011110

裕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新市北路389号83823027

桥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新市北路389号85858457

新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友谊北街186号85858820

长安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中山东路470号85686618

环城交警大队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中华南街476号

开发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东开发区兴港路168号

10.中华南街476号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办理流程:收到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带到商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备注:

1、根据本决定自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罚款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处以罚款3%的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连续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

2.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或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请妥善保管银行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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