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保险赔付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09-01 01: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意外险多少钱?

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照加害人是否有责任划分(注意不是按照责任大小划分):

责任情况下保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600元;400元的财产赔偿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和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无需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道路事故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加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被抢期间发生事故的;

(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

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一)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对于上述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需要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赔偿标准和条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赔偿的依据,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使用这种方式必须事先经过保险公司的批准。

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是由交强险直接进行赔付,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驾驶人员有没有违法行为,并可以由交强险进行合法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员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商业险产不予赔偿的,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由责任人自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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