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非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机动车在很多城市都是比较常见的,现在也是变成了普通的人们的上下班交通工具了,在道路上行驶的非机动车都是有牌照,办理了非机动车登记就需要上牌,那么在舟山非机动车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舟山非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
浙公通字〔2018〕116号
第七条
第一款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验车辆。
第二款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国家标准,且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第十八条
第一款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舟山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条件
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示:需交验电动自行车。
三、舟山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
1.车辆的来历证明
2.车辆出厂合格证
四、舟山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五、舟山非机动车登记办理依据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
浙公通字〔2018〕116号
第七条
第一款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验车辆。
第二款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国家标准,且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
对于城市的拥挤道路来说,上下班骑非机动车就不会那么拥堵,不会在路上浪费很多时间,而且非机动车的停车费用也比机动车的费用低。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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