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31 06: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众所周知在我国购买机动车之后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如果发现机动车获取的途径不正当,以欺骗或者会落到途径获取的,就可以进行撤销机动车登记手续,那么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予以撤销

三、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兴园路2号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过以上小编分享的关于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了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镇江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在镇江市丹徒区兴园路2号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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