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1 03: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国的出行方式有海、陆、空等,汽车、电动自行车都是陆地出行方式,飞机是空中出行方式,船是海上交通出行方式,海上航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出行方式,航海通行也是要提前知晓海上的情况的,也不可排除突发状况。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呢?

我国的出行方式有海、陆、空等,汽车、电动自行车都是陆地出行方式,飞机是空中出行方式,船是海上交通出行方式,海上航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出行方式,航海通行也是要提前知晓海上的情况的,也不可排除突发状况。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二: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三: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材料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申请人自备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申请人自备材料,并加盖公章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申请人自备材料

四: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布

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是:突然遇到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还有其它法律疑问的,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海上航行的情况与路面上的交通情况不同,也没有办法可以实行实时监控,因此如果航行的船只,在航行时遇上了紧急或者是突发性的状况,可以办理航行警告,那么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关于这个问题,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申请人自备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复印件,申请人自备,并加盖公章;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自备

二: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的申请条件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三: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的设定依据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四:许昌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布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得出结论,许昌的机构申请办理航行通(警)告时,需要根据当时的水上情况,去选择办理航行通告还是航行警告,不管办理什么业务,必备的材料是必须准备齐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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