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什么时间办

发布时间:2024-08-31 02:5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海上航行比较久的公民,对于海上的情况比较了解,如果发现通航环境有改变的,并且已经影响了水上交通的情形发生,可以申请航行通告办理,那么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什么时间办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一:

在海上航行比较久的公民,对于海上的情况比较了解,如果发现通航环境有改变的,并且已经影响了水上交通的情形发生,可以申请航行通告办理,那么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什么时间办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的申请条件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三: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的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四: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材料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申请人自备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申请人自备材料,并加盖公章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申请人自备材料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间只能是周一至周五,办理新乡航行通(警)告应该提供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咨询。

我们在海上航行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当发现一些能造成危险发生的事物时,我们应该及时上报,防止事故发生。那么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的知识,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内容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1.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二、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设定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三、新乡航行通(警)告办理行驶内容是什么

在通航水域内发生船舶碰撞、搁浅、沉没等事故,企事业单位在通航水域内载运、拖带超大、超宽、超限物体,开展涉水工程施工等,影响水上交通安全通行的,应当向社会发布航行警(通)告。

上述的全部内容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关于对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要求问题的法律解答,希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遇到任何法律上的疑问或疑惑,都可以来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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