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30 22: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现代人们从事渔业捕捞都是采用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渔业船舶得到了飞速发展,促进了沿海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平质量,渔业船舶进行捕捞作业首先需要船舶所有人进行登记备案,办理合法的捕捞手续,当所有人不再进行捕捞作业或者船舶损毁不能进行作业时,可以进行渔业船舶的注销登记,有朋友询问梧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梧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五条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所有权转移的;

(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三)拆解或销毁的;

(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二、梧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申请表;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

3、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件;

4、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的证明文件;

5、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6、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

7、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三、梧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楼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

综上所述,在梧州市渔业船舶的所有人在渔业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船舶损毁拆解销毁或者终止渔业活动时,可以依法办理渔业船舶的注销登记,办事时申请人需要根据渔业船舶不同的注销情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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