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带什么材料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完成了之后可以,所有权就可以发生转移了,这个是在车辆买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威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带什么材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威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威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威海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车辆卖给了他人之后,并不能只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还必须要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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