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车辆报废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25 01:08: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于苏州车辆报废补助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鼓励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2

对于苏州车辆报废补助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鼓励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2014年8月31日前拆解,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车型分类

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大型

*5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大型

*5000元/辆

*5000元/辆

*6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3000元/辆

*4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4500元/辆

*50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2500元/辆

*30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上表中带“*”车型),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400元/辆的补助。

2011年1月1日后,本通告施行前拆解的老旧机动车,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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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车辆报废补助范围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补助范围为: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

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机动车于2015年10月31日前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不予补助。

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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