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30 13:1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校车比普通的轿车所存在的人数比较多,这也就意味着承载了更多的责任。想要驾驶校车是必须取得驾驶证的这点众所周知,同样,校车的驾驶也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那么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

校车比普通的轿车所存在的人数比较多,这也就意味着承载了更多的责任。想要驾驶校车是必须取得驾驶证的这点众所周知,同样,校车的驾驶也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那么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流程

(1)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作为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2)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督促校车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和事故。

(3)对不符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4)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上签注。

以上是关于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通过以上内容我们还能了解到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可以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咨询。

校车是一个学校吸引学生的重要形式,因为有了校车,学生上学会方便许多,家长也会省许多的事情,驾驶校车的驾驶员需要素质高的人员。那么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需要什么资料,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需要的资料

1、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二、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

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

三、商洛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综合以上介绍,驾驶校车的驾驶员不但要求素质高,而且驾驶技术要过硬,还要去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这样才会有资格去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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