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30 08: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现今人们大都以车代步,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机动车,随着私家车的数量逐渐增加,也越来越多人出卖或者购买二手车,那么就需要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在南平如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问题,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交易市场一般有过户大厅的,在这里可以办理完过户。如果找不到,可以到车管所进行过户。

1、进入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写该合同,这个合同共3份,三份表分别属于卖方、买方、工商部门。

2、把需要过户的车辆开到过户验车指定地点,进行一系列的处理,然后填写《检查记录表》。完了之后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再回到大厅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这过程就要交“拓号费”。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过户费的多少取决到车辆年限和排量,时间长排量小,就便宜。

4、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之前需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接下来就需要到缴费窗口缴“上牌费”了。

6、接下来就是选号了,拿到新的车牌、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就可以提车了。

以上就是小编对在南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法律依据的相关问题的整理归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各位读者朋友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专业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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