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范围内精神损害赔偿
每一辆在上牌前都需要进行购买交强险,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但是对于交强险也是有条款规定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要进行精神损害的赔偿时,关于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范围内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对于这方面的常识也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知道怎么赔偿,赔偿就可能有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所以需要每个车主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清楚相关的规定。不过大家最好是遵守规定,依法驾驶,才能避免出现事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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