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流程怎么走

发布时间:2024-08-29 20:1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要下海捕捞就需要办理捕捞许可证,没有办理证件的所有渔民都是属于非法捕捞严重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个许可证办好之后有丢失的或者破损的一定要尽快补办。那么防城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流程怎么走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防城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防城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三、防城港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需要什么材料

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

渔业捕捞许可证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出具的意见

证书遗失或丢失公告声明(证件遗失情况下提供)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回答,在防城港地区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件更换业务,可以直接向港务中心申请办理就可以了,在办理的时候提供的材料包括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等,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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