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可办理哪些业务

发布时间:2024-08-28 22: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遵义市各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驾驶证、机动车业务汇总。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最大限度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其中一项即为:“下放驾驶证、机动车业务办理权限,让群众少跑腿”。通俗的来说也就

遵义市各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驾驶证、机动车业务汇总。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最大限度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其中一项即为:“下放驾驶证、机动车业务办理权限,让群众少跑腿”。通俗的来说也就是很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可办理哪些业务的知识,跟着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遵义市各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驾驶证、机动车业务汇总。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最大限度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其中一项即为:“下放驾驶证、机动车业务办理权限,让群众少跑腿”。通俗的来说也就是很多车管业务都可以在所辖的县一级交警队进行办理,再也不用耗时耗力去纠结你的车驾业务啦!

县一级车管所服务大厅可办理的业务:

一、驾驶证业务(27项)

1、摩托车类驾驶证的科目一、二、三考试业务;

2、小型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二、三考试业务;

3、大型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业务;

4、初次申领/增驾申领驾驶证业务;

5、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6、达到规定年龄换证业务;

7、自愿降级换证业务;

8、驾驶证信息变更换证业务;

9、驾驶证遗失补证业务;

10、驾驶证损坏换证业务;

11、身体条件变化降级业务;

12、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业务;

13、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业务;

14、年满60周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15、驾驶证转入换证(不含军警驾驶证、外籍驾驶证)业务;

16、注销驾驶证业务;

17、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取消校车驾驶资格业务;

18、校车驾驶人审验业务;

19、A、B类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在户籍所在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业务;

20、A、B类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业务;

21、各类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预约业务;

22、考试收费业务;

23、机动车驾驶证延期申请业务;

24、申领驾驶证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申请退办业务;

25、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业务;

26、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培训、满分考试业务(已下发至桐梓、正安、湄潭、赤水,其他县市区可驾驶员可就近选择办理满分培训、满分考试业务);

27、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恢复业务受理和预约考试业务。

二、机动车业务(19项)

1、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2、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3、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业务;

4、机动车注销登记/注销恢复业务;

5、补/换机动车行驶证业务;

6、补/换机动车号牌业务;

7、补/换领登记证书业务;

8、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9、改变车身颜色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10、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11、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的变更登记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12、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变更(摩托车类)业务;

13、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

14、机动车遵义市辖区外转入业务(除大中型载客汽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校车、进口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15、临时号牌登记业务;

16、机动车委托异地年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外)业务;

17、各类机动车年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8、核发校车标牌业务;

19、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业务。

近年来,我国的物流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很多从事物流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可能会到外地去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的时候,他们需要返回登记地办理驾驶人审验。那么咸阳异地驾驶人审验办理资料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咸阳异地驾驶人审验办理的资料有哪些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机动车驾驶证

二、咸阳异地驾驶人审验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条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为了给广大的异地从事物流服务的驾驶员提供方便,咸阳公安机关开展异地驾驶人审验工作,为异地从业运营业务的提供方便,让他们少跑路。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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