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8 19: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现在流行机动车的改装,一些年轻人希望将车辆进行改装,让车辆更加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车辆不可以乱改装,即使改装之后,也要去办理变更登记。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文山

现在流行机动车的改装,一些年轻人希望将车辆进行改装,让车辆更加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车辆不可以乱改装,即使改装之后,也要去办理变更登记。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交验机动车,查验不合格,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查验合格,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

5、作出行政决定,材料齐全准确,办理变更登记

二、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文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车辆不像其它的产品,可以随意的进行变动,车辆改装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对车辆外观进行变换之后,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完成车辆变更的相关手续。希望上面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汽车问题请联系太平洋汽车网。

在文昌地区申请临时车牌的时候,需要准备对应的材料向车管所办理这个业务申请,是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和其他的相关规定。那么文昌市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有什么规定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文昌市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二、文昌市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

未销售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

三、文昌市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申请材料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委托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

代理人身份证明

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四、文昌市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文昌地区申请临时牌照的时候要准备好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等文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一个工作之内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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