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4-08-28 13: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要把车辆的颜色进行改变,不是去汽车修理厂去进行改变就算完事,而是在改变颜色后,还要履行一项很重要的手续,就是去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辑就与大家一起来共同进行学习。

一、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的手续

1、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齐全

2、办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录入机动车信息,存入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除变更姓名、联系方式外的,还需要查验机动车。

3、变更登记成功

二、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限属于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或者车架的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或机动车转入的)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

三、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在泰安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请做好变更登记的材料准备,这些材料当中,机动车登记证书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申请变更的事项得到同意,就会在登记证书上进行变更的签注。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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