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需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22:2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于济南外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需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需准备的材料

驾驶证转入换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暂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或暂住户籍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

2、外地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地点和受理方式

1、准驾车型为C2以上的驾驶证转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

2、准驾车型为C3以下的驾驶证转入:各县(区、市)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3、电话受理:可拨打:0531-66712345咨询受理。

网上受理:济南市网上车管所(),点击相应的栏目办理。

*注意事项

1、驾驶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办理转入换证的同时办理变更,具体事项可参照驾驶证变更业务需知。但姓名、出生日期发生变化的不能办理。

2、若持证人为下列身份的,其身份证明为:①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③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④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⑤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⑥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