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速公路收费吗
高速今天是否收费取决于具体日期、路段及车型等因素。在 2025 年 5 月 1 日 0 时至 5 日 24 时所有收费公路对 7 座以下含 7 座载客车辆、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征通行费其他时段正常收费。此外4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福建部分高速公路特定车型有免费政策苍巴高速自 4 月 11 日零时起开始收费 。所以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高速收费与否。
具体来说在劳动节假期期间只要你的车辆符合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这一标准或者是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在5月1日0时到5日24时这个时间段内驶离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都无需缴纳通行费。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则以车辆驶离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判定规则。
而福建地区的免费政策就更具针对性。建瓯区域满足已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套装、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同一收费站下上高速间隔时间大于2小时这些条件的9座及9座以下的一类小型客车在建瓯、九曲2个高速收费站之间点对点通行免费。延平地区也有不同线路的免费政策对特定货车和小型客车都有相应的免费区间。
苍巴高速公路自4月11日零时起开始收费安装ETC装置的车辆有优惠未安装的则按原批复标准收费。一类车收费标准按0.82元/车·公里执行还设置了多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总之高速收费情况复杂多样。车主出行前最好提前了解所经路段的收费政策合理规划行程这样既能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也能让旅途更加顺畅愉悦。
高速公路的修建,使得原本拥挤的路面得到缓解,高速行车安全,通行力大,还能降低运输成本和能源消耗,近期山等省交通运输厅对于高速收费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起来了解下。
山东高速公路怎么收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1月1日起,山东省境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收取方式。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7座以下客车跑高速0.40元/公里。《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客车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以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数为依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
第二类: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
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
第四类: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第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二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18吨;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27吨;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36吨;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吨。
不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
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714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普通公路(桥梁、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对于超限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质量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通知》还对其他事项做了说明:
1.对装运2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数为“0”或“5”;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
3.高速公路通行卡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以外,需另收取通行卡损坏赔偿费10元/卡。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