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证之后究竟应该填写哪个核发地

发布时间:2025-05-29 00:31:05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驾驶证换证后核发地仍填写最初获得驾驶证对应的车管所所在地。这是因为驾驶证管理以核发地为基础档案记录、违规处理等都与之关联。即便异地换证也只是更新有效期等内容其根本的发证地属性不变。在后续的交通违法处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办理中依旧要

驾驶证换证后核发地仍填写最初获得驾驶证对应的车管所所在地。这是因为驾驶证管理以核发地为基础档案记录、违规处理等都与之关联。即便异地换证也只是更新有效期等内容其根本的发证地属性不变。在后续的交通违法处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办理中依旧要依据发证地的规定流程进行 所以核发地保持不变 。

具体而言无论你是在本地换证还是在异地完成换证流程驾驶证上标注的核发地信息都不会因换证这一行为而改变。哪怕你跨越了多个城市甚至省份去进行换证操作新证上的核发地依然是你最初领证时对应的那个车管所所在地。

在日常驾驶过程中涉及到各种与驾驶证相关的业务时发证地的规定始终是重要的遵循依据。例如交通违法处理环节不同的发证地可能在罚款标准、扣分规则以及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细微差别车主需要按照核发地制定的规则来执行。再如驾驶证审验也是以核发地所要求的流程和标准为准。

而且即便你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等渠道远程办理相关业务核发地的信息依然起着关键作用。系统会根据核发地来匹配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从而确保整个业务办理过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总之驾驶证换证后核发地维持不变。这一规定保证了驾驶证管理体系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也为车主在后续处理各类驾驶证相关业务时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指引使得整个交通管理秩序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行。

驾驶员在开车上路的时候,一定要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丢失了或者损坏了,应该及时进行补办或者更换,那么驾驶证损坏之后应该怎样换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驾驶证损坏应该如何换证

驾驶证损坏了不可以办理期满换证,可以按遗失换证。

驾驶员遗失驾驶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到车管所办公点驾驶证办证大厅窗口、市区交警大队车管组或关外车管所免费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也可在市公安局交警信息网下载使用。

2.本人书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规格)

4.提供本人在任何一间可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片的照相馆的照相回执或第二代身份证,四张身份证专用照片(两张贴申请表和身体条件证明表,两张用于制作驾驶证)。未提供以上照相回执或二代身份证的也可到车管所办公点免费照相(非制服),贴表格的相片自备。

5.补证工本费10元/本。

换证补证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按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七条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第四款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因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驾驶证毁坏之后应该及时更换,就要用到的证件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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