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贷强行收车
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但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当因贷款事项发生纠纷时,都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否则,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就可能演变成严重的犯罪。
我周围的事情
2015年8月1日,禹州市古城镇王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借款购买合同,以60万元的价格分期购买二手路虎。
王捡到车后交给了表妹曹,曹因小李欠朋友小30万元的债务,将车抵押给了小李。2015年9月21日,因王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车贷,某汽车销售公司雇佣张某等人,通过车内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找到肖,强行将路虎越野车开走。当小李的父亲李出来阻止他时,张强行开车,导致李受伤。
经鉴定,李为二级轻伤。事发后,某汽车销售公司赔偿李各种损失33万元,李对张的犯罪行为表示理解。
结果
近日,禹州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提醒
负责本案的法官王俊友表示,在王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果购车者逾期超过5天,某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随时将车辆拖回。王未能及时付款已构成违约,汽车销售公司可以通过协商、财产保全、诉讼等法律手段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然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雇佣他人以暴力方式强行驾驶,造成轻伤。
对此,王俊友特别提醒,作为一种日益重要的消费方式,抵押人和抵押受益人双方都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理性维护自身权利,实现双赢,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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