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与二手车贷首付有望降

发布时间:2024-08-25 15:2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其中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可在最低基础上自主决定。

车贷首付比例可以在最低基础上自主决定。

《意见》指出,支持绿色消费,加快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的金融机构的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可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控制的原则,在最低要求分别为15%和30%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的同时,根据消费者意愿,为购买的车辆提供附加的产品融资。大力开展能效贷款、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

现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的自用汽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购买汽车价格的80%;二手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购买汽车价格的50%。这意味着新车和二手车的最低首付分别为购买价格的20%和50%。

《意见》还从积极培育和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改善和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详细政策措施。

消费贷款预计将在网上一站式结算。

《意见》明确,要推动消费金融专业化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专项特许经营,完善配套机制,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为细分市场提供专项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各类消费集中场所设立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以服务消费为重点的特色网点。

《意见》提出,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的网上申请、审批和放款。合理确定消费贷款利率水平,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突出整体考核,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创新消费信贷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推动消费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加大对健康消费、信息网络消费、绿色消费等消费新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意见》要求,改善和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通过金融债券发行、同业拆借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支付服务,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用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