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行驶速度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1 14:14:0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2、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3、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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