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六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发布时间:2024-08-24 06: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2018年10月16日,深圳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相关排放政策的通知:轻型点火发动机车辆相关政策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12月24日的新通知将此节点推迟至2019年7月1日。

2018年12月24日,深圳市人居委员会、深圳市公共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充通知》。通知提到,从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深圳注册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车辆,在其他地方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应达到国家VI标准。

2019年7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国V标准的轻型点火发动机车辆,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办理车辆登记手续。2019年7月1日前,从外地调入的符合国V标准的轻型点火发动机车辆,凭《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注的转入记录,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入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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