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闯红灯一般会扣多少分
在深圳闯红灯通常扣6分。交通法规对闯红灯行为判定严格红灯亮起时车辆越过停止线或继续前行通过路口即会被认定。深圳借助电子监控设备等加强监管记录违法行为以便处罚。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不扣分像过线及时停车、礼让特殊车辆等。总之闯红灯危害大广大车主应严格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具体来说当车辆出现“过线及时停车”的情况也就是车辆没有及时刹住车头过线但后轮没过线这种情况下是不扣分的。这是因为车辆整体并未完成闯红灯的完整动作在意识到红灯亮起后及时停下没有对交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礼让特殊车辆导致闯红灯”也不扣分。特殊车辆肩负着紧急的任务如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抢险救灾、救助病患等任务为了给它们让行而不得已闯红灯这种出于大义和人道的行为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自然不会进行扣分处罚。
“跟在大车后误闯红灯”的情况在现实中也较为常见。由于大型车辆车身庞大会完全遮挡住后方跟车驾驶员的视线导致其难以及时看清信号灯的变化从而在不经意间闯了红灯。考虑到驾驶员并非主观故意这种情况也有可能不被扣分。
“信号灯和交警手势冲突闯红灯”时驾驶员听从交警现场指挥即便信号灯显示为红灯也不视为闯红灯行为不会被扣分。因为在交通指挥中交警的现场指挥具有最高优先级这是为了确保道路通行的顺畅和有序。
然而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因此就心存侥幸。闯红灯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还可能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逆向行驶在我们国家是违法行为,因为逆向行驶会给交通带来一定的问题,比如说造成严重的事故,人员的伤亡等,所以这种行为需要受到规制,那么逆向行驶扣多少分?相应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知道更多关于逆向行驶会扣多少分的知识,就跟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逆向行驶会扣多少分
我国相关交通法规中明确,违法逆向行驶的一次性记三分。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8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13、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下的交通违章处罚
逆向行驶一次性将会扣除三分,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扣分是影响自己的驾驶行为的,毕竟分扣完了将会被要求重新学习驾驶技能。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太平洋汽车网站进行汽车咨询,我们将有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