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上高速右转时应该开启哪个转向灯
上高速右转通常应打左转向灯。在高速公路上车速普遍较快且车辆密集突然右转存在较大危险。此时打开左转向灯能清晰地向其他车辆表明自己的行驶意图让后方及周围车辆提前知晓并做好准备、注意避让从而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车安全让整个交通环境更加有序顺畅。
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和考量。从转向灯本身的功能来说它是机动车辆转向时开启以提示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灯 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传递车辆行驶方向的信息。当我们在高速上右转时打左转向灯就是在利用这一功能向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驾驶者发出信号提醒他们注意避让或者减速。
高速路的设置也是重要因素。高速路最右侧一般为应急车道紧挨着的左侧车道即为正常行驶车道而且匝道通常会设置一段很长的过渡路段同时利用白色导流线引导车辆走最右侧正常车道。这种设置下打左转向灯能让其他车辆明白我们即将通过正常行驶车道进行右转操作提前做出反应。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比如进入环岛时进环岛前打右转向灯进入后打左转向灯。当然在空间足够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右转打左转向灯以免造成后车追尾等意外情况。
总之合理使用转向灯是安全驾驶的重要环节。在高速上右转打左转向灯看似违反常规认知实则有着保障安全、遵循交通规则等重要意义。驾驶员们应熟悉并正确运用转向灯规则确保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顺利。
右转弯没有打转向灯扣分,右转弯没有打转向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扣1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具体法规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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