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宁波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
处理条件:
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
(3)更换车身或车架;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五)将营运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将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已经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转出前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派出机构:车管所、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县(市、区)车辆管理所。
联系人:江东区中兴北路33号,0574-81983095
办理时限:1天
收费标准:15元(需要换车牌号的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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