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依据哪些法律扣车

发布时间:2024-07-01 09:02:0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般情况下只有你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交警才会扣留你的车子。你知道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车吗?道路上经常发生私家车被交警扣留拖走的情形,但很多驾驶员朋友都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自己的车。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那么交警依据哪些法律扣车?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一、扣车理由与还车时间

(一)扣车理由:

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 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 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 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2.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驾驶证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检验鉴定一般为二十日,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延长后总时间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扣证原因与还证时间

(一)扣证原因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 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还证时间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第2、3、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2. 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

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3.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驾驶证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检验鉴定一般为二十日,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延长后总时间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扣车扣证程序要求:

1. 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 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4.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小编提醒各位,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相关道路规定,不要有违章行为。这样,自己也不会承担不利的行政责任。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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