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高速公路是否收费
中秋节高速通常是收费的。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免费通行时间仅限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四个法定节假日中秋节并不在免费范围内。一方面中秋节法定假期仅一天若不调休因这一天假期实行高速免费易引发“卡点”出行现象造成高速口拥堵。另一方面从交通流量整体考量在现有假期政策安排下中秋节高速不免费更为适宜 。
从过往的交通状况来看一旦高速免费大量的车辆会集中涌上高速公路。像春节期间人们为了回家团聚或者节后返程高速路上往往车流量极大免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大家的出行。而清明节大家纷纷外出祭扫、踏青劳动节和国庆节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免费政策与出行需求相契合。
但中秋节不同它只有一天法定假期。如果不调休仅仅这一天的免费会让很多人集中在这一天出行导致高速公路不堪重负。想象一下大量车辆在高速口聚集等待免费时段的到来或者在免费时段结束前争分夺秒赶路这必然会使得高速口出现严重的拥堵不仅无法让出行变得便捷反而可能会耽误人们的行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从宏观的交通流量管理角度出发现有的假期安排政策是经过多方面考虑和权衡的。交通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全年各个时间段的出行需求、道路承载能力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将中秋节排除在高速免费范围之外有助于更合理地分配交通资源维持道路交通的稳定和有序。
总之中秋节高速收费是基于多方面因素考量的结果 。虽然这可能让一些希望享受免费出行的车主有些遗憾但这一政策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整体出行效率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让大家的出行更顺畅、更安心。
高速公路的修建,使得原本拥挤的路面得到缓解,高速行车安全,通行力大,还能降低运输成本和能源消耗,近期山等省交通运输厅对于高速收费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起来了解下。
山东高速公路怎么收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1月1日起,山东省境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收取方式。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7座以下客车跑高速0.40元/公里。《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客车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以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数为依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
第二类: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
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
第四类: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第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二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18吨;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27吨;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36吨;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吨。
不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
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714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普通公路(桥梁、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对于超限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质量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通知》还对其他事项做了说明:
1.对装运2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数为“0”或“5”;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
3.高速公路通行卡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以外,需另收取通行卡损坏赔偿费10元/卡。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