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该如何查询汽车违章

发布时间:2025-12-24 20: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上海查询违章有多种便捷方式。 上网查询很方便。可以在百度搜索“车辆违章”或者通过hao123等综合网站的“实用查询”进入查询系统按所在地区输入车辆识别号来查部分地区可能需注册 。也能在搜索栏输入“交通违章查询”在页面找到官方网站

在上海查询违章有多种便捷方式。

上网查询很方便。可以在百度搜索“车辆违章”或者通过hao123等综合网站的“实用查询”进入查询系统按所在地区输入车辆识别号来查部分地区可能需注册 。也能在搜索栏输入“交通违章查询”在页面找到官方网站填好车辆相关信息点击“结果查询”按钮就能获取违章情况。还能登录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这是免费查询 。

另外线上通过“交管12123”APP 或微信小程序可查询已备案绑定的机动车违法情况。微信搜索【交管12123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登录后根据提示点击“备案本人机动车”“备案本人驾驶证”。完成备案就能点击下方“机动车违法查询”“驾驶人违法查询”进行相应查询。

打电话查询也可行。很多地区交警网站会列出免费交通违章查询电话也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还能拨打交通违章查询电话021 56317000。

直接到相关地点查询也有多种选择。拿着行驶证、驾驶证到城区交警大队查询会列出所有违章项目可在检车前选择任意时间打印。车管所大厅有自助查询系统输入本省车辆牌号即可查询不用验证码十分便利。也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这也是免费查询 。还能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前往公安分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或各派出所综合窗口查询。

另外还可以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也能通过公众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违章。

总之在上海多种途径能满足不同需求方便大家轻松查询违章。

上海市是车辆普及率比较高的一个城市,违章停车现象比比皆是,为了规范此行为,上海市交管部门对违章停车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章停车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那么,上海机动车违章怎么查询?上海违章停车怎么处理,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上海交通违章查询的办法有哪些

交通违章查询办法如下: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二、上海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查询到机动车辆被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有违法情形,请该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人确认并通知驾驶人尽快到上海市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上海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缴纳方式如下:

1、对违法事实的处罚无异议,可持牡丹交通卡通过上海市工商银行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缴纳罚款。

2、没有办理牡丹交通卡的或有异议的车辆驾驶人、无法确认驾驶人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请到以下违法受理点:

(1)采集机关为上海市市区的,请至殷高路2号-2(近国权北路口)或古宜路131号处理

(2)采集机关为各区(县)的,请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支(大)队处理。

(3)违法停车请至违法行为发生地地交警支(大)队处理

该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缓发机动车合格标志。

三、上海违章停车处罚及罚款

违法停车的处罚是根据情况来分的,一共分三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

以上均不记分。此外,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停放的车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的,可以拖移机动车。

四、违章停车介绍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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