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新认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的,也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不能主观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应当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
责任再认定申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体部分和尾部。
包含标题: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2)哪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被申请人?
(3)第三人,即其他事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正文应当注明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的时间、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理由,有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还应当注明对事故责任有哪些具体要求。
尾部应注明申请重新认证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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