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新能源车政策是否存在针对特定车型的限制
海南的新能源车政策没有针对特定车型的限制。
在小客车增量指标方面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不受限制。个人即便户籍不在海南、未取得居住证和驾驶证也能按需申请。2023年5月22日起对于新能源小客车单位或个人名下无应报废未注销的其他机动车可按需购置并直接登记上牌。
在新能源货车补贴上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同类型车辆在省内购买注册并达到一定里程可申领相应补贴。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和城市环卫车也有类似补贴政策。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车在提供核算充电量且满足条件下可申领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虽然新能源车政策整体没有特定车型限制但在补贴申报上有一些条件。申报补贴的车型需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初次上牌登记不含过户登记车辆。车型要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符合相应年度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所有人不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失信主体。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新能源公交车等在特定条件下可申报补贴像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海南初次登记上牌除特定类型外尚未申报清算的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海南上牌尚未申报清算的新能源公交车。
另外自2023年3月1日起海南省已取消新能源汽车离岛限制允许持有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的车辆在全省范围内自由通行。而且金融监管总局规范新能源车险承保不得对特定车型“一刀切”限制承保。
海南致力于打造生态文明示范省积极扩建充电设施各大新能源车品牌也针对海南市场推出多样车型海南为新能源车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申请乘用车有三个指标,即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通过数字排列(新能源车)或抽签或竞价(燃油车)获得。更新的指标是在申请后直接获得的。
海南省公安厅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海南省单位或个人在新增或更新乘用车时,应申请乘用车指标。
《管理办法》提到,指标配额实行动态管理。年度配额由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环境承载能力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下一年度分配方案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8月至12月,配额为5万,其中新能源汽车指数优先。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首先要满足新能源乘用车指标申请。
新能源汽车是指完全或主要由新动力系统驱动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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