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违停是否能够享受免罚待遇
首次违停是否免罚这个问题答案是不一定。
从普遍规定来讲首次违停并没有绝对免罚一说。任何违反机动车停泊或临时停靠规定的行为都要按规则处理。
要是驾驶人在场且立即驶离交管部门一般会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马上驶离这种情况通常不会罚款。
要是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情况则不同。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却拒绝马上驶离还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管部门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甚至可能把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首次违停也有免罚可能。比如驾驶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又轻微还能及时改正或者驾驶人能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依据法律规定交管部门有可能不予行政处罚。但具体还是得由交管部门判断处理。
还有交管12123的首违警告政策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也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并且本次交通违法行为要在首次违法警告的清单范围内。
另外需要注意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首次违停免罚政策。所以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首次违停就肯定不会被罚。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不是首次违停都要按规定停车这样既能保证交通秩序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让出行更加顺畅和安全。
并不是第一次违章停车不需要罚款,还得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 以上均不记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