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机动车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6 19: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第三类机动车包括20座以上的客车和载重量5吨以上的货车。机动车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最常见的小型私家车属于第一类。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辆,是由自己的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可以在没有轨道的陆地上行驶。在中国,一般指为载客或(和)运输货物或进行特殊作业而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运输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

大型车:指总质量4500公斤以上,车长≥6米,或载客人数≥20人的各类汽车。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公斤(含4500公斤)以下,长度在6米以下,或者载客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车辆:具有特殊设备和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扫地车、仪表车、邮政车、汽车起重机等。

特种车辆:特殊用途的应急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警车、交通事故调查车等。

电车:指由电动机驱动的车辆,装有收集杆,在轨道上行驶。

电车:指由电动机驱动的车辆,装有收集杆和轮胎或车轮。

电瓶车:指由电动机驱动、电池供电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小于750公斤的三轮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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