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付的最高额度究竟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的最高额度分两种情况。
被保险人有责时交强险总赔付最高额度为 20 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付最高额度为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付最高额度为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付最高额度为 0.2 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时交强险总赔付最高额度为 1.99 万元死亡伤残赔付最高额度为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付最高额度为 1800 元财产损失赔付最高额度为 100 元。
交强险责任限额自 2008 年上调后直到最近才有新的调整。这次调整将总责任限额从 12.2 万元提高到 20 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居民收入和医疗支出的上升情况。
上调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地区的交强险综合成本率与经济发达程度有明显正向关系扩容费率浮动系数种类至 5 类能改变不发达地区对发达地区的补贴。以往赔付率更低的地区的车主还能得到更高的折扣。
总之交强险赔付额度的调整对广大车主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提升。
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有明确上限的。
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 18000 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 2000 元人民币。
要是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 1800 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 100 元人民币。
交强险实行有责赔付只要被保险机动车承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承保公司都要按责任限额赔付。比如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就得按上述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来赔。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还有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些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并且在这些情形下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